******人民政府,县直、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事业单位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规范事业单位监管行为,强化事业单位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呼玛县委编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按县级抽取数量不低于百分之3%,每年不少于1次的要求,随机抽取了8家县直事业单位,对2023年度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现将抽查情况和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
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
为加强事业单位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规范事业单位监管行为,强化事业单位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呼玛县委编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按县级抽取数量不低于百分之3%,每年不少于1次的要求,随机抽取了8家县直事业单位,对2023年度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现将抽查情况和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
2024年县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