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232722-048951
二、合同名称:******检察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411-232722-033390
四、项目名称:******检察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设大街58号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营林花园A栋A206-A209商服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检察院采购车辆保险服务 | 3(台) | 2099.28 | 6297.83 |
合同金额: 6297.83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贰佰玖拾柒元捌角叁分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检察院采购车辆保险服务 | 3(台) | 2099.28 | 6297.83 |
合同金额: 6297.83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贰佰玖拾柒元捌角叁分
八、验收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九、验收组成员:赵威 马楠
十、验收意见:通过审核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检察院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