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
拟邀请勘察投标单位补充征集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征集项目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请勘察投标单位,已由项目被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编号:XDZB132-002。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征集投标人。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征集申请人)参加征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请勘察投标单位
(2)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3)项目建设投资:约3.15亿
(4)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2.征集范围:根据征集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相关配合服务。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请初步、详细勘察投标单位征集。
三、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拟邀请勘察投标单位征集项目的申请人,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础上,应具备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并具有与本次征集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3、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勘察资质:申请人具备具备以下 a、b两项资质之一:a、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b、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5、业绩条件: 2019年 10月至今独立完成过同等规模项目勘察(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勘察合同金额 20万以上或建、构筑物和配套工程占地面积 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要求提供工程勘察业绩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标的及其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初步、详细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并承诺将全程解决本项目勘察过程中的问题(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承诺: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财务: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 2021-2023******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
9、纳税及社保: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4年至今任意 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10******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1、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所提供的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参与本次征集项目;
14、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 8时 30分 00秒---2024年 11月 12日 12时 00分 00秒(周末可正常领取文件)
2、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号中国电工大厦 717室
3.获取方法:
(1)征集申请人携带下述资料审核:
1)购买征集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征集文件费 300元/本 (售后不退)。
五、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
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18日 12时 00分 00秒
递交方法:现场或邮递递交。
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号中国电工大厦 717室。
六、征集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 11月18日 13时 30分
开启方式:现场开启。
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号中国电工大厦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发布征集公告的媒介本次征集公告已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本项目征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九、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联系人:孙工电话:******
征集人主管部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号
联系人:王帅军、尹洪伟、何兰生、闫凯杰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