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细则(试行)》和《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技术方案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相关要求,土壤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太阳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太阳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报告
******资源局
******有限公司
四、地块四至:地块东北两侧为山林,西南两侧为太阳村儿童救助中心
五、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15日
七、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詹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