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7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西林吉镇34区
邮 编:1650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漠河市龙鑫酒坊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工业园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11-07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