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3号楼火灾报警系统************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消防设施,急需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完成该楼火灾报警系统末端维修。
1.2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物资名称单位数量备注(配置描述)
火灾报警系统末端维修供应商家1维修内容:对3号楼火灾报警系统末端维修,并优化为单一主机控制,主要包括:拆除部分、安装部分;
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附件2:技术规范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预算额度(不含税):6.54万元。
1.4 保修/服务期要求:终验后24个月。
1.5工期要求:甲方指定之日起30日内完工。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6.21万元(不含税),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标段的应答;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3 应答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末端设备维修及更换同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扫描件(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业绩项目清单须按金额从高到低排列,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及查验结果。业绩计算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查验网址:******/ )。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协议时间以订单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文件清晰完整,不得进行涂抹或遮挡,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签订合同;
******集团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8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 .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2.10 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10.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10.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10.3、应答人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附件2:技术规范》要求及相应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
2.10.4、维修要求:本项目仅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末端设备维修,涉及更新设备要求必须与采购人现有报警系统主机(海湾主机)满足无缝兼容,无需另外增加其他硬件或软件即可实现控制及反馈。
2.10.5、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含到达所在地的搬运和装卸费)、保险费、保修期服务费等;
2.10.6、应答人须对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应答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应答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10.7、采购人统一安排应答人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采购意图的相关说明。由于现场情况复杂,因应答人未现场踏勘或现场踏勘不详尽而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负;
2.10.8、应答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所有要求,并在中选后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10.9、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按照中选金额(含税)************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无利息);
2.10.10、保修期:24个月,工程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选方应当于发现质量问题之日起24小时内进行处理维修,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2.10.11、付款条款:
项目终验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工程审计后付款至审定价的97%,保留3%质保金,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无利息)。付款至少需要:付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项目验收报告、结算单、决算审计文件(无审计提供工程结算定案表及审核说明(自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质保期24个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9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前来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报名购买。(或可网络远程报名,邮件正文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所报名项目名和项目编号发送采购代理公司邮箱中。具体详情请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并获取报名表,未获取报名表报名无效。)
4.3 比选文件费用:采购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标书费可以直接汇款至采购代理公司账户,代理公司不接收超过购标截止时间到账的标书款。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支行
账 号:************1
邮 编:150080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非电子招标适用)
5.1.1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5.1.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
5.1.3应答人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及含电子版应答文件U盘(电子版应答文件为签字盖章版PDF文件,其内容须与纸质应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电子版应答文件的U盘要求拷贝一份word应答文件及excel电子版报价文件。邀请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持身份证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唱价。
5.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应答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3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
样品递交地点:/
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4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7号楼201室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方式:0451-******
电子邮件:******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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