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数据中心、网络设备维保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号
2.项目名称:******医院数据中心、网络设备维保等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290000
5.最高限价(元):290000
6.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医院数据中心、网络设备维保等服务 | 1 | 年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标项1 类型:服务 |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2.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3.方式:网上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1)供应商介绍信(格式自拟,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示: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售价:免费提供。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有限公司一楼112会议室(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9月24日09:30(北京时间);
2.******有限公司一楼112会议室(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
6. 其他事项:
(1)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
(2)联系邮箱:******6@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街道紫薇北路29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029035
质疑联系人:麻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传 真:0578-2121173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冯炜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医院
地******街道紫薇北路299号
联 系 人 :郭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8-******
4.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13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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