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50MW风电项目升压站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标段(包)编号:D************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委员会关于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50MW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50MW风电项目升压站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区域 2.2 项目建设规模:塔河县十八站50MW风电项目升压站(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新建工程,厂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十八站区域内。十八站地处塔河县境东南部,呼玛河中下游左岸。东和南分别与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韩家园子镇接壤,西南与新林区塔尔根镇毗邻,西和西北分别与塔河镇、瓦拉干镇相连,北与依西肯乡交界。场区旁有G331省道通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从风电场的规划容量及远期发展规划,结合现地的自然及道路交通条件,本着节约土地,降低成本,便于生产运行的原则,及考虑远期风电场升压站共用的原则,确定本期风场需新建一座220kV升压变电站本期以一回66kV架空出线接入十八站变66kV侧。 ******管理中心选址位于一期风场中西部,临近原有道路。站址西面有现有道路,交通便利。站址地块方正,站址所需占地指标面积1.6592公顷。进站道路可由西侧道路上引接。场址所处平缓坡地。站区为矩形,东西布置,东西长136.0m,南北宽122.0m,总用地面积16592.00m2,围墙内占地面积14112.00m2。站区竖向设计时考虑地下水及周边水田影响,整体以高点为基准,站区进行填方处理。 本项目储能装置本期暂按项目装机容量10%考虑,按2小时放电设计,即全场共安装10MWh储能装置。 2.3 项目工期:76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0月15日。 2.4 招标范围:升压站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永久和临时征(占)用手续办理及协调等全部工作,临时征(占)用的补偿;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土地手续、林草手续、表土剥离手续、土地复垦手续、土地******消防许可等);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科研,竣工图,施工图审查;设备材料的采购、催交、运输、接货验收、存储和管理;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所有的设备安装及调试;水保、环保专项设计、施工(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监测和验收;升压站入网前手续和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及试运行;土地复垦与验收(绿色植被恢复工程:包括复林、复垦);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工程保险;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前期工作:项目前期设计及手续报批,包括但不限于:敏感性因素排查;地形图测绘和地质勘察;试桩;专题报告编制及报批包括但不限于:林、草地手续报批(含相关报告)、永久和临时用地报批。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工程(建筑包含运维楼、配电装置楼、GIS配电装置室、备品间及综合水泵间、危废仓库等;设备基础包含SVG基础,主变压器基础,接地变基础,避雷器基础,互感器基础、储能设备基础等);场内道路工程;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66kV 50MVA主变压器及附属设备、66kV户内GIS组合电器及附属设备、35kV 配电装置、接地变、站用电系统、10kV站外备用电源、低压配电装置、储能设备、照明系统、全站电缆敷设、防雷接地、升压站二次设备、主控室设备、综合自动化系统、智能风电场升压站辅助控制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工程、设备的质保期服务;以及未列计及不可预见的所发生的其他项目。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1:中标人数量:1 2:资金来源已落实。 ******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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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2023年)内具有相同及更高电压等级的升压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及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及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升压站项目: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升压站不低于220kV)项目经理。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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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1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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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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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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