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塔河县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行塔河县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塔河县华资商贸大佰超市承担。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从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止。
1、采购内容:职工食堂所需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粮油、蔬菜、水果、调料、杂品、肉类及肉制品、冻货、水产品等。
2、单一来源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前两次公告期内均只有塔河县华资商贸大佰超市报名参加,只能从该供应商处采购。
根据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拟邀请塔河县华资商贸大佰超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行。
4、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行
地址:黑龙江加格达奇胜利路1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51-******
2023年11月14日